蘇州嘉諾環境工程有限公司、浙江錦潤機電成套設備有限公司仲裁程序中的財產保全其他民事裁定書
案號:(2020)浙0112財保3號
判決日期:2020-12-03
法院:杭州市臨安區人民法院
當事人信息
申請人蘇州嘉諾環境工程有限公司于2020年7月14日向杭州仲裁委員會申請財產保全,請求凍結被申請人浙江錦潤機電成套設備有限公司銀行存款3625700元或查封其相應價值的財產,擔保人中國平安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為其提供擔保。2020年8月12日,杭州仲裁委員會將保全申請書、擔保材料等提交本院
訴訟參與人信息
暫無數據
案件基本信息
暫無數據
判決結果
凍結被申請人浙江錦潤機電成套設備有限公司銀行存款3625700元或查封其相應價值的財產。
案件申請費5000元,由申請人蘇州嘉諾環境工程有限公司負擔。
本裁定立即開始執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書之日起五日內向本院申請復議一次。復議期間不停止裁定的執行
合議庭
審判員袁書月
二〇二〇年八月十九日
書記員阮敏
判決日期
2020-12-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