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恒智峰電子設備有限公司與溧陽二十八所系統裝備有限公司加工合同糾紛一審民事裁定書
案號:(2020)蘇0191民初3948號
判決日期:2020-12-03
法院:江蘇省江寧經濟技術開發區人民法院
當事人信息
原告南京恒智峰電子設備有限公司與被告溧陽二十八所系統裝備有限公司加工合同糾紛一案,本院于2020年9月14日立案。原告南京恒智峰電子設備有限公司在本院依法送達交納訴訟費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內預交案件受理費,且明確表示不再繳納案件受理費
訴訟參與人信息
暫無數據
案件基本信息
暫無數據
判決結果
本案按原告南京恒智峰電子設備有限公司撤回起訴處理
合議庭
審判員夏志陽
二〇二〇年九月二十二日
法官助理王詩桐
見習書記員周莉
判決日期
2020-12-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