鄧電明、宋春媛等與宏利投資有限公司等合同糾紛一審民事裁定書
案號:(2019)閩02民初364號
判決日期:2020-11-27
法院:福建省廈門市中級人民法院
當事人信息
原告鄧電明、宋春媛、劉桂泉與被告宏利投資有限公司、廈門瑪司特電子工業有限公司、第三人廈門市意股資本管理有限公司、重慶信惠投資有限公司、重慶進出口融資擔保有限公司合同糾紛一案,本院于2019年4月24日立案。原告鄧電明、宋春媛、劉桂泉于2020年9月14日向本院提出變更訴訟請求,并于2020年9月18日申請撤訴
訴訟參與人信息
暫無數據
案件基本信息
暫無數據
判決結果
準許原告鄧電明、宋春媛、劉桂泉撤回起訴。
本案案件受理費人民幣10000元,減半收取為人民幣5000元,由原告鄧電明、宋春媛、劉桂泉負擔
合議庭
審判長柯雅玲
審判員洪培花
審判員陳石
二〇二〇年九月二十二日
法官助理周偉達
書記員彭麗月
判決日期
2020-1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