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錦繡綠化有限公司、湖州晨瑞汽車銷售有限公司房屋租賃合同糾紛再審審查與審判監督民事裁定書
案號:(2020)浙民申3325號
判決日期:2020-11-25
法院: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
當事人信息
再審申請人湖州錦繡綠化有限公司因與被申請人湖州晨瑞汽車銷售有限公司、一審被告華煜建設集團有限公司房屋租賃合同糾紛一案,不服浙江省湖州市中級人民法院(2020)浙05民終762號民事判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條第二項、第六項規定,向本院申請再審。本院依法組成合議庭對本案進行了審查,現已審查終結
訴訟參與人信息
暫無數據
案件基本信息
暫無數據
判決結果
駁回湖州錦繡綠化有限公司的再審申請
合議庭
審判長楊靈方
審判員孫光潔
審判員陸秋婷
二〇二〇年十月二十日
書記員毛勇華
判決日期
2020-1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