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義市水利水電工程建設總公司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一案結案通知書
案號:(2020)黔02執(zhí)83號
判決日期:2020-11-25
法院:貴州省六盤水市中級人民法院
當事人信息
關于申請執(zhí)行人六盤水天和爆破工程有限公司與被執(zhí)行人遵義市水利水電工程建設總公司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一案,根據六盤水仲裁委員會作出的(2019)六仲裁字56號裁決書所確定的內容及申請執(zhí)行人的申請,本院已依法強制扣劃被執(zhí)行人遵義市水利水電工程建設總公司名下銀行存款136949.34元(包括工程款116620.26元、利息4659.14元、仲裁費7910.14元,遲延履行金5921.8元、執(zhí)行費1838元)。六盤水仲裁委員會作出的(2019)六仲裁字56號裁決書所確定的內容已全部執(zhí)行完畢務,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執(zhí)行案件立案、結案若干問題的意見》第十五條之規(guī)定,本案執(zhí)行完畢結案
訴訟參與人信息
暫無數據
案件基本信息
暫無數據
判決結果
暫無數據
合議庭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五月十二日
判決日期
2020-1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