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陽市麗景園林綠化工程有限公司與河南金碩置業有限公司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一審民事裁定書
案號:(2019)豫1326民初2001號
判決日期:2020-11-20
法院:河南省淅川縣人民法院
當事人信息
原告南陽市麗景園林綠化工程有限公司與被告河南金碩置業有限公司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一案,原告南陽市麗景園林綠化工程有限公司于2019年7月25日向本院提出財產保全申請,請求對被告河南金碩置業有限公司價值800萬元的財產予以保全,并提供由陽光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南陽中心支公司出具的保單作擔保
訴訟參與人信息
暫無數據
案件基本信息
暫無數據
判決結果
對被告河南金碩置業有限公司名下價值800萬元的財產予以查封、扣押或凍結。
本裁定立即開始執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書之日起五日內向本院申請復議一次,復議期間不停止裁定的執行
合議庭
審判員閆莉
二〇一九年七月二十五日
書記員陳吉辰
判決日期
2020-1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