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梓文、牛世敏民間借貸糾紛執行實施類執行裁定書
案號:(2020)魯0781執511號
判決日期:2020-11-19
法院:山東省青州市人民法院
當事人信息
申請執行人陳梓文與被執行人牛世敏、牛守亮、牛世恩、青州市金牛液壓件有限公司、青州市世恩工程機械有限公司民間借貸糾紛一案,本院作出的(2019)魯0781民初2626號民事判決書已經發生法律效力。被執行人在法定期限內未履行該判決書確定的還款義務,申請執行人于2020年2月21日向本院申請強制執行,申請執行標的額為500000元。本院于2020年2月21日立案執行,并向被執行人送達執行通知書、報告財產令,責令被執行人限期履行生效文書確定的義務。被執行人未在期限內履行義務,也未報告財產狀況
訴訟參與人信息
暫無數據
案件基本信息
1、本院于2020年2月24日啟動網上總對總查控措施,分別查詢被執行人的銀行存款、互聯網銀行存款、車輛及其他交通運輸工具以及有價證券,經核對協助執行單位反饋信息,未發現被執行人有可供強制執行的財產。
2、2020年4月1日,本院啟動線下傳統查控措施,以查詢被執行人銀行存款、不動產、張貼執行通告、實地調查等措施力促本案被執行人履行債務。
3、2020年6月9日,本院依法扣劃被執行人銀行存款24401.96元。
4、2020年8月17日,本院通過電話通知申請執行人到庭,告知申請執行人本案相關執行情況,申請執行人同意終結本次執行程序,表示無需發布懸賞公告。
5、本院已將被執行人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并限制其高消費。
6、本案已執行到位24401.96元
判決結果
終結(2019)魯0781民初2626號民事判決書的本次執行程序。
申請執行人發現被執行人有可供執行財產的,可以再次申請執行。
本裁定送達即生效
合議庭
審判員劉鐵
二〇二〇年八月十七日
書記員傅安偉
判決日期
2020-1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