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小玲、河南省偉恒建設工程有限公司執行異議之訴二審民事裁定書
案號:(2020)豫17民終2257號
判決日期:2020-11-13
法院:河南省駐馬店市中級人民法院
當事人信息
上訴人郭小玲因與被上訴人河南省偉恒建設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偉恒公司)及陳新建執行異議之訴一案,不服確山縣人民法院(2020)豫1725民初183號民事判決,向本院提起上訴。本院依法組成合議庭對本案進行了審理
訴訟參與人信息
暫無數據
案件基本信息
暫無數據
判決結果
一、撤銷河南省確山縣人民法院(2020)豫1725民初183號民事判決;
二、本案發回河南省確山縣人民法院重審。
上訴人郭小玲預交的二審案件受理費9674元,予以退回
合議庭
審判長李光明
審判員賈保山
審判員袁玉慧
二〇二〇年七月三十日
書記員張藝多
判決日期
2020-1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