濟南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青島安褀瑞德經貿有限公司城鄉建設行政管理:其他(城建)再審審查與審判監督行政裁定書
案號:(2020)魯行申577號
判決日期:2020-11-12
法院: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
當事人信息
再審申請人濟南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以下簡稱市住建局)因與被申請人青島安褀瑞德經貿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安褀瑞德公司)、濟南西城投資開發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西投集團)、山東省建設工程招標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建工招標公司)、山東和創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和創公司)城建管理行政處理及濟南市人民政府行政復議一案,不服濟南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的(2019)魯01行終867號行政判決,向本院申請再審。本院依法組成合議庭對本案進行了審查,現已審查終結
訴訟參與人信息
暫無數據
案件基本信息
市住建局以其申請再審事由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第九十一條第(三)項之規定為由,向本院申請再審
判決結果
駁回濟南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的再審申請
合議庭
審判長侯勇
審判員孫曉峰
審判員李莉軍
二〇二〇年七月十日
書記員楊柳青
判決日期
2020-1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