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連電力電器集團有限公司、和盛機電安裝工程有限公司買賣合同糾紛執行實施類執行裁定書
案號:(2020)遼0211執保1108號
判決日期:2020-11-11
法院:大連市甘井子區人民法院
當事人信息
本院在審理大連電力電器集團有限公司與和盛機電安裝工程有限公司買賣合同糾紛一案過程中,申請人大連電力電器集團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請財產保全,請求對被申請人和盛機電安裝工程有限公司的賬戶予以凍結
訴訟參與人信息
暫無數據
案件基本信息
暫無數據
判決結果
凍結被申請人和盛機電安裝工程有限公司的銀行存款390萬元,凍結期限一年。
本裁定立即開始執行。
如果需要續行查封、凍結,須在期限屆滿15日前向本院提出申請。逾期申請或者不申請,自行承擔不能續行查封、凍結的法律后果
合議庭
審判員傅軍
二〇二〇年九月二十三日
書記員劉婷婷
判決日期
202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