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得峰搭建有限公司、江陰市得峰建筑模架設備有限公司與寶鋼工程技術集團有限公司建筑設備租賃合同糾紛一審民事裁定書
案號:(2020)蘇0402民初692號
判決日期:2020-11-10
法院:江蘇省常州市天寧區人民法院
當事人信息
本院在審理常州得峰搭建有限公司、江陰市得峰建筑模架設備有限公司與寶鋼工程技術集團有限公司建筑設備租賃合同糾紛一案中,申請人常州得峰搭建有限公司、江陰市得峰建筑模架設備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請財產保全,要求凍結被申請人寶鋼工程技術集團有限公司銀行賬戶存款人民幣62萬元或查封、扣押相應價值的財產,并已提供擔保
訴訟參與人信息
暫無數據
案件基本信息
暫無數據
判決結果
凍結被申請人寶鋼工程技術集團有限公司存款人民幣62萬元或查封、扣押其相應價值的財產。
本裁定立即開始執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書之日起五日內向本院申請復議一次。復議期間不停止裁定的執行
合議庭
審判員吳赟
二〇二〇年三月十八日
書記員韓雁竹
判決日期
2020-1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