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義市星金恒聚和混凝土有限公司與遵義市水利水電工程建設總公司買賣合同糾紛一審民事裁定書
案號:(2020)黔0303民初6155號
判決日期:2020-11-09
法院:貴州省遵義市匯川區人民法院
當事人信息
原告遵義市星金恒聚和混凝土有限公司與被告遵義市水利水電工程建設總公司買賣合同糾紛一案,本院于2020年9月3日立案。原告遵義市星金恒聚和混凝土有限公司于2020年11月5日向本院提出撤回對被告遵義市水利水電工程建設總公司的起訴申請
訴訟參與人信息
暫無數據
案件基本信息
暫無數據
判決結果
準許遵義市星金恒聚和混凝土有限公司撤訴。
案件受理費700元(已減半收取),由遵義市星金恒聚和混凝土有限公司負擔
合議庭
審判員張亞麗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五日
法官助理郭霞
書記員曾祥福
判決日期
2020-1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