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遠市環發物業服務有限公司與江振良物業服務合同糾紛一案民事一審裁定書
案號:(2020)粵1803民初1397號
判決日期:2020-11-02
法院:清遠市清新區人民法院
當事人信息
原告清遠市環發物業服務有限公司與被告江振良物業服務合同糾紛一案,本院于2020年5月12日立案。原告清遠市環發物業服務有限公司于2020年6月28日向本院提出撤訴申請
訴訟參與人信息
暫無數據
案件基本信息
暫無數據
判決結果
準許原告清遠市環發物業服務有限公司撤訴。
案件受理費減半收取計25元,由原告清遠市環發物業服務有限公司負擔
合議庭
審判員鄒志祥
二〇二〇年六月二十八日
書記員葉詩韻
判決日期
2020-1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