壽光市泰豐汽車底盤制造有限公司、山東高速標準箱物流有限公司公路貨物運輸合同糾紛二審民事裁定書
案號:(2019)魯07民終3972號
判決日期:2020-10-31
法院:山東省濰坊市中級人民法院
當事人信息
上訴人壽光市泰豐汽車底盤制造有限公司因與被上訴人山東高速標準箱物流有限公司因公路貨物運輸合同糾紛一案,不服山東省壽光市人民法院(2018)魯0783民初5625號民事判決,向本院提起上訴。本院于2019年6月20日立案后,依法組成合議庭進行了審理
訴訟參與人信息
暫無數(shù)據(jù)
案件基本信息
暫無數(shù)據(jù)
判決結果
本案按上訴人壽光市泰豐汽車底盤制造有限公司撤回上訴處理。一審判決自本裁定書送達之日起發(fā)生法律效力。
二審案件受理費270元,減半收取135元,由上訴人壽光市泰豐汽車底盤制造有限公司負擔。
本裁定為終審裁定
合議庭
審判長馬海蘭
審判員孫濤
審判員李玲
二〇一九年七月三十日
書記員吳瓊
判決日期
2020-1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