濰坊海納房地產集團有限公司、河北中基華工程項目管理有限公司破產債權確認糾紛二審民事裁定書
案號:(2019)魯07民終6431號
判決日期:2020-10-27
法院:山東省濰坊市中級人民法院
當事人信息
上訴人濰坊海納房地產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海納公司)與被上訴人河北中基華工程項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基華公司)監理合同糾紛一案,不服山東省濰坊市濰城區人民法院(2019)魯0702民初1425號民事判決,向本院提起上訴。本院立案后,依法組成合議庭審理了本案
訴訟參與人信息
暫無數據
案件基本信息
暫無數據
判決結果
一、撤銷山東省濰坊市濰城區人民法院(2019)魯0702民初1425號民事判決;
二、本案發回山東省濰坊市濰城區人民法院重審。
上訴人濰坊海納房地產集團有限公司預交的二審案件受理費14745元,予以退回
合議庭
審判長李霞
審判員尹臣正
審判員李金樺
二〇二〇年三月四日
書記員楊宇婷
判決日期
2020-10-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