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高路工程造價咨詢有限公司、昆明拓東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執行實施類執行裁定書
案號:(2019)云01執1511號
判決日期:2020-10-20
法院:云南省昆明市中級人民法院
當事人信息
申請執行人云南高路工程造價咨詢有限公司與昆明拓東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其他案由一案,依據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昆明仲裁委員會作出的昆仲裁〔2019〕210號仲裁裁決文書,本院于2019年8月15日立案執行并發出執行通知。現因案件執行的需要:被執行人住所地在昆明市盤龍區人民法院管轄范圍內,為便于執行,本院決定指定昆明市盤龍區人民法院繼續執行本案
訴訟參與人信息
暫無數據
案件基本信息
暫無數據
判決結果
昆仲裁〔2019〕210號仲裁裁決文書由昆明市盤龍區人民法院執行。
本裁定送達后即發生法律效力
合議庭
審判長付瓊
審判員馮麗萍
人民陪審員劉燕萍
二〇一九年九月十八日
書記員梁嘉瑩
判決日期
2020-1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