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環虹金屬新材料有限公司與義烏市后宅建筑工程公司承攬合同糾紛一審民事判決書
案號:(2019)贛0902民初1319號
判決日期:2020-10-20
法院: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區人民法院
當事人信息
原告(反訴被告)宜春環虹金屬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環虹公司)訴被告(反訴原告)義烏市后宅建筑工程公司(以下簡稱后宅公司)承攬合同糾紛一案,本院于2019年3月13日立案受理后,依法適用普通程序公開開庭進行了審理。環虹公司的委托訴訟代理人周旺傳,后宅公司的委托訴訟代理人樓慶君到庭參加訴訟。本案現已審理終結
訴訟參與人信息
暫無數據
案件基本信息
環虹公司向本院提出訴訟請求:1.判令后宅公司立即向環虹公司支付鋁單板加工款計幣831890元,并承擔逾期支付的違約金249567元,合計1081457元;2.本案訴訟費由后宅公司承擔。事實與理由:2017年10月20日,環虹公司與后宅公司簽訂鋁單板加工合同一份,雙方合同約定環虹公司按后宅公司提供的圖紙加工供應鋁單板,且雙方約定規格、數量、單價及權利義務。合同簽訂后,環虹公司按約定先后向后宅公司加工供應鋁單板9220.1741m2,按雙方合同約定單價,后宅公司應向環虹公司支付貨款共計2031890元。至今為止后宅公司尚欠環虹公司鋁單板加工款831890元未付,且該款項經環虹公司多次催問,后宅公司均未履行向環虹公司支付的義務。環虹公司認為,環虹公司按約向后宅公司供應貨物后,后宅公司卻未按約向環虹公司付款,其行為已嚴重構成違約,故后宅公司不僅應履行付款義務,同時還需承擔違約責任。為此,環虹公司特向法院起訴,請求依法支持環虹公司的訴請。
后宅公司辯稱,1、后宅公司將佛堂高速互通收費房建項目承包給曹某個人,由曹某負責購買鋁單板以及進行搭建,本案實際訂購方是曹某個人,后宅公司除了與環虹公司簽訂了一份掛名合同外,其他全部沒有參與,實際履行的是曹某個人與環虹公司簽訂的另外一份加工合同,后宅公司簽訂這份掛名合同,也是因為曹某無法開具增值稅發票,以方便環虹公司直接開具發票給后宅公司。2、因為在環虹公司供貨過程中,就發現環虹公司供應的鋁單板存在嚴重的質量問題,且該質量問題環虹公司一直拖延不解決,導致雙方沒有具體結算過。后宅公司也希望環虹公司與曹某進行對賬,確認欠款金額,扣除因為環虹公司鋁板存在嚴重質量問題所導致的損失。3、希望能追加曹某為被告,由曹某來承擔付款責任,如果不追加,因為后宅公司還有款項未支付給曹某,后宅公司也愿意代曹某承擔付款責任。
后宅公司向本院提出反訴請求:1.判令環虹公司承擔有質量問題的鋁單板返修費30萬元。2.判令后宅公司無需承擔因延期付款而產生的違約責任。事實與理由:后宅公司承包了浙江省義烏甬金高速增設佛堂互通工程,并于2017年10月12日與環虹公司簽訂了鋁單板加工合同,由環虹公司提供各種型號的鋁單板給后宅公司,環虹公司于2018年1月4日向后宅公司出具鋁單板質量保證書,承諾環虹公司提供的鋁單板符合行業規定,在正常空氣環境下,保證兩年內不會發生任何油漆剝、裂痕、顏色不均勻的情況,否則,承擔因材料質量問題所產生的損失。后宅公司于2017年12月收到部分鋁單板后,在安裝過程中就發現收到的鋁單板出現小面積剝落、裂痕,并第一時間通知了環虹公司。環虹公司在2017年12月23日到達現場,對部分剝落進行維修,但是幾天后,在2017年12月29日,后宅公司又發現該批次鋁單板大范圍(包括維修過的部分)出現剝落現象。2018年1月12日,環虹公司安排了五名維修人員到現場進行維修,但在2018年2月4日,鋁單板依然有大面積油漆剝落、裂痕問題。后宅公司多次聯系環虹公司要求處理質量問題,并于2018年4月28日發函要求環虹公司解決,但環虹公司一直沒有答復。為保證工程順利通車,后宅公司無奈只能委托第三方義烏市潤立裝飾工程有限公司對出現剝落、裂痕部分的鋁單板進行再次噴涂,并花去30萬元維修費。后宅公司認為,環虹公司有義務提供符合行業標準的鋁單板給后宅公司,且環虹公司出具兩年內不會出現任何剝落、裂痕的保證書,現在環虹公司提供的鋁單板存在嚴重質量問題,并導致后宅公司遭受巨大的損失,依據合同法及產品質量法,為保護環虹公司的合法權益,故提出反訴請求,請法院支持后宅公司的反訴請求。
環虹公司辯稱,1、本訴中后宅公司辯稱實際工程是曹某個人承包,而反訴請求的事實部分又認可與環虹公司簽訂合同,并主張環虹公司承擔返修費用,這是相互矛盾的。2、關于質量問題,環虹公司認可2017年12月8日所提供的鋁單板的確有小部分存在油漆剝落問題,但原因是由于后宅公司急于在油漆未完全干透的情況下催促發貨造成的,事后環虹公司也按照后宅公司要求進行了維修,所以后宅公司主張因質量問題導致的反訴費30萬元不應當成立。
綜合環虹公司訴稱、后宅公司辯稱及后宅公司反訴訴稱、環虹公司反訴辯稱,本院歸納本案的爭議焦點為:1、環虹公司與后宅公司實際履行的是哪份《鋁單板加工合同》,后宅公司拖欠環虹公司鋁單板加工款金額是多少?2、環虹公司是否維修好鋁單板存在的質量問題,應承擔鋁單板返修費的金額是多少?3、后宅公司是否應向環虹公司支付逾期付款違約金?
當事人圍繞訴訟請求依法提交了證據,本院組織當事人進行了證據交換和質證。后宅公司對環虹公司提交的以下證據三性無異議:證據三發貨清單32份;證據四鋁單板質保書一份。環虹公司對后宅公司提交的以下證據三性無異議:證據三鋁單板質保書一份。本院對上述證據予以確認并在卷佐證。對有爭議的證據,本院認證如下:
1.環虹公司為證明其主張提交證據一《鋁單板加工合同》,證明環虹公司與后宅公司于2017年10月2日簽訂合同,合同對鋁板規格、數量、單價、付款方式、違約責任及相關權利義務進行了約定。后宅公司質證對三性有異議,認為該份合同只是形式合同,合同中只有2.5毫米型號的鋁單板,真實履行的是曹某個人與環虹公司同日簽訂的《鋁單板加工合同》,合同約定有四個型號、四個單價的鋁單板。本院認為,庭審查明環虹公司提供的鋁單板確有四個型號,而環虹公司又未提供其他證據證實雙方對其它型號的鋁單板單價、數額進行了約定,故本院僅認可證據一的真實性和關聯性,證明環虹公司與后宅公司于2017年10月2日簽訂了該份《鋁單板加工合同》合同,對該證據的合法性、證明目的不予認可。
2、環虹公司為證明其主張提交證據二貨款明細一份,證明環虹公司向后宅公司提供的鋁單板的數量、面積、單價及應收貨款金額、后宅公司已經支付貨款情況。后宅公司質證對三性及證明目的均有異議,認為該份貨款明細是環虹公司單方制作,雙方沒有對賬,環虹公司提供的鋁單板有四個型號、超過五個顏色,貨款明細中鋁單板價格不合理,并且貨款明細中有一筆2017年10月20日1.0毫米報廢板在發貨清單里并沒有。本院認為,證據二系環虹公司單方制作,且對除2.5毫米型號的鋁單板單價如何確認未提供證據證實,與事實不符,故本院對該證據不予認可。
3、環虹公司為證明其主張提供證據五關于1.0厚200*300的鋁板更改事項,證明因后宅公司更改1.0毫米鋁單板型號,造成部分鋁單板報廢,環虹公司因此在貨款明細中主張2017年10月20日1.0毫米報廢板費用。后宅公司質證對三性及證明目的均有異議,認為環虹公司提交的證據已過舉證期限且系復印件,環虹公司提交的貨款明細顯示報廢板數量為1692片,與該證據顯示的鋁單板更改數量并不一致。本院認為,該證據僅顯示后宅公司有更改鋁單板數量的情況,但是否造成報廢,及報廢數量及價格不能確定,無法達到環虹公司的證明目的,故本院對該證據不予認可。
4、后宅公司為證明其主張提交證據一環虹公司與曹志傳簽訂的《鋁單板加工合同》、環虹公司與鋁才建設有限公司簽訂的《鋁單板加工合同》及曹某中國工商銀行借記卡賬戶歷史明細清單各一份,證明曹某與環虹公司對鋁單板的各種型號及價格進行了約定,該份合同才是雙方實際履行的合同,以及同一時間段其他公司向環虹公司訂購鋁單板的單價對比。環虹公司質證認為,對兩份《鋁單板加工合同》的真實性無異議,對關聯性有異議,對曹某中國工商銀行借記卡賬戶歷史明細清單的真實性無異議。本院認為,庭審查明環虹公司向后宅公司工地提供的鋁單板確有四個型號,與環虹公司與曹志傳簽訂的《鋁單板加工合同》載明的鋁單板型號相符,故本院對環虹公司與曹志傳簽訂的《鋁單板加工合同》的三性及證明目的均予以認可;環虹公司與鋁才建設有限公司簽訂的《鋁單板加工合同》與本案無關聯,本院不予認可;曹某中國工商銀行借記卡賬戶歷史明細清單載明曹某于2017年10月15日向環虹公司環虹公司公司員工張艷斌轉款2萬元,環虹公司認可曹某轉款系履行《鋁單板加工合同》約定的支付定金義務,故對曹某中國工商銀行借記卡賬戶歷史明細清單的三性及證明目的本院予以認可。
5、后宅公司為證明其主張提交證據二現場照片一組(含光盤),證明環虹公司提供的鋁單板存在嚴重質量問題、及后宅公司請第三方對鋁單板重新噴漆維修的事實。環虹公司質證認為,對三性及證明目的均有異議,照片無法確認拍攝時間、拍攝人員及地點。本院認為,照片能顯示拍攝地點為甬金高速佛堂,光盤記載了照片拍攝時間,且庭審環虹公司也承認確實存在部分鋁單板油漆脫落,故本院對該組證據的三性予以確認,證實環虹公司提供的鋁單板確實存在部分油漆脫落及后宅公司找人維修的事實。
6、后宅公司為證明其主張提交證據四關于工程產品質量維修的通知函及快遞回單,證明后宅公司多次要求環虹公司在一定時間內予以維修,但環虹公司未修理好。環虹公司質證認為,確實收到后宅公司發的維修通知函,但收到通知函后環虹公司也兩次及時安排工作人員去維修,維修后后宅公司沒有再次向環虹公司告知鋁單板又出現嚴重質量問題并另行委托其他公司維修。本院認為后宅公司認可收到該份通知函,故對該組證據予以認可。
7、后宅公司為證明其主張提交證據五《返修鋁板油漆返修協議》、30萬元中國建設銀行客戶回單,證明環虹公司對有嚴重質量問題的鋁單板未予維修,后宅公司遂委托第三方機構進行維修并產生維修費。環虹公司質證認為,對三性及證明目的均有異議,不能證實30萬元轉款系鋁單板維修花費的費用。本院認為,環虹公司并不知道義烏公司請第三方義烏市潤立裝飾工程有限公司對鋁單板噴漆維修的情況,《返修鋁板油漆返修協議》未載明維修總費用,且該協議載明維修費是分期支付,與后宅公司提供的中國建設銀行客戶回單載明的支付時間及金額不相符,后宅公司無其他證據佐證,故對該組證據本院不予認定。
本院根據審查確認的證據及當事人的陳述,認定事實如下:后宅公司承接了浙江省義烏甬金高速增設佛堂互通工程,并將浙江省義烏甬金高速佛堂互通收費房建項目分包給曹某。2017年10月12日,因甬金高速增設佛堂互通工程(房建)需要,曹某與環虹公司簽訂《鋁單板加工合同》兩份,其中一份加蓋有后宅公司公章的合同僅對型號為2.5mm的鋁單板數量及單價進行了約定,另一份由曹某(甲方)人個與環虹公司(乙方)簽訂的合同則分別對型號為1.0mm、2.0mm、2.5mm及3.0mm的鋁單板數量及單價予以約定,該份合同主要內容為:“一、產品名稱、加工規格及價格:1.0mm(國際)普通平板、按確認的顏色為準(常規顏色)、數量800m2、單價130元/m2、金額104000元;2.0mm(國際)普通平板、按確認的顏色為準(常規顏色)、數量1500m2、單價178元/m2、金額267000元;2.5mm(國際)普通平板、按確認的顏色為準(常規顏色)、數量3000m2、單價198元/m2、金額594000元;3.0mm(國際)雕花平板、按確認的顏色為準(常規顏色)、數量300m2、單價228元/m2、金額68400元;總金額998400元(合同總金額以實際供貨面積乘以單價的合計金額為準。如有鮮艷色,單價另加6元/m2);1、以上價格為鋁單板常規反材價格、含稅、含運費到浙江省義烏市(單次訂單少于300/m2由曹某支付運費);2、面積計算方式:折邊小于等于20mm不計面積,折邊大于20mm按展開面積計算,單件面積小于0.5/m2按展開面積計算,具體的加工尺寸以曹某簽字確認的圖紙為準;3、超寬板、異型板、焊接板的認定原則及價格:1)超寬板1.5m用料加價10元/m2、1.6m用料加價15元/m2、1.7m用料加價20元/m2、超寬板1.8m用料加收30元/m2、其它特殊寬度另議,超長板(超4000mm),板件展開后長度尺寸超過4000mm的板為超長板,用料超5000mm長單價另議。2)焊縫10元/米。3)沖孔板、異形板(含八刀或八刀以上、板面為梯形、三角形、圓形、平面弧邊形、板面開孔開缺,及其他形狀非矩形的,都為異形板)加收10元/m2。……五、付款及結算方式:1、定金:合同簽訂后3日內,甲方向乙方預付人民幣20000元整作為本工程定金,乙方收到定金后,并在雙方確定加工圖紙、顏色后安排生產;2、結算:乙方每供貨1500/m2為一結點,即甲方在乙方供貨每達到1500/m2時,3天內支付該貨款的70%給乙方,而后乙方開始供應下一批貨,以此類推。余款30%在乙方供最后一批貨到工地起30天內付給乙方,所有貨款于2018年2月5日前結清。雙方應每月5號前對賬,對賬單憑甲方蓋章或指定專人簽字有效,對賬簽字人曹某。……十二、其它約定:乙方若未按照甲方要求按時供貨,每延遲一天乙方按照未供貨貨物總價的千分之五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甲方若未按合同付款,每延遲一天甲方按照已供貨貨物總價千分之五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并且乙方有權不發下一批貨。”2017年10月15日,曹某依約向后宅公司的員工張艷斌賬戶轉款20000元作為合同定金。自2017年10月30日至2017年12月20日,環虹公司按后宅公司提供的圖紙加工鋁單板,并向義烏公司供應型號分別為1.0mm、2.0mm、2.5mm及3.0mm的鋁單板,供應的鋁單板價格總計1669013元(計算明細詳見附件鋁單板計算明細)。后宅公司分別于2017年11月10日付款20萬元、于2017年11月13日付款20萬元、于2017年11月20日付款40萬元、于2017年12月5日付款40萬元,四次共計向環虹公司支付鋁單板加工款120萬元。
2017年12月14日,后宅公司發現環虹公司供應的鋁單板出現脫落、掉漆的質量問題,并通知環虹公司。2017年12月23日,環虹公司派維修人員到現場進行了維修。2018年1月4日,環虹公司向后宅公司出具鋁單板質保書,保證向后宅公司提供的鋁單板符合AAMA605.2標準,在正常空氣環境下,在2019年12月份前,不會發生剝落、裂痕、顏色不均等問題。嗣后,因維修的鋁單板再次出現脫落、掉漆的問題,后宅公司遂再次通知環虹公司返修。2018年1月12日至2018年1月22日,環虹公司安排5名維修人員進行現場返維。2018年2月4日,后宅公司發現仿石材鋁單板又全部出現脫落、掉漆及顏色不均等質量問題,并及時通知環虹公司,但環虹公司未及時派人進行維修。2018年4月28日,后宅公司向環虹公司郵寄《關于工程產品質量維修的通知函》,通知環虹公司:在15日內制定維修整改方案并立即組織人員進行維修,如逾期不解決,后宅公司將委托其他第三方機構進行維修,產生一切維修費用由環虹公司承擔,同時后宅公司將根據雙方訂立的產品加工合同及工程產品質量質保書約定追究環虹公司違約責任,所有維修費用及環虹公司應承擔違約金后宅公司將從合同尾款中直接扣除。環虹公司收到《關于工程產品質量維修的通知函》,未及時安排維修人員進行維修,后宅公司遂委托其他第三方機構對鋁單板進行維修
判決結果
一、被告(反訴原告)義烏市后宅建筑工程公司應于本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支付原告(反訴被告)宜春環虹金屬新材料有限公司鋁單板加工款449013元。
二、原告(反訴被告)宜春環虹金屬新材料有限公司于本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支付被告(反訴原告)義烏市后宅建筑工程公司鋁單板返修費100000元。
三、駁回原告(反訴被告)宜春環虹金屬新材料有限公司的其他訴訟請求。
四、駁回被告(反訴原告)義烏市后宅建筑工程公司的其他反訴請求。
五、本判決一、二項相抵,被告(反訴原告)義烏市后宅建筑工程公司應于本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支付原告(反訴被告)宜春環虹金屬新材料有限公司鋁單板加工款349013元。
如未按本判決指定的期間履行給付金錢義務,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三條之規定,加倍支付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
案件受理費14533元,反訴費2900元,合計17433元,由原告(反訴被告)宜春環虹金屬新材料有限公司承擔7248元,由被告(反訴原告)義烏市后宅建筑工程公司承擔10185元。
如不服本判決,可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本院遞交上訴狀,并按對方當事人的人數提出副本,上訴于江西省宜春市中級人民法院(在遞交上訴狀之日起七日內,預交上訴案件受理費,款項匯至江西省宜春市中級人民法院,賬號:14×××07;開戶行:中國農業銀行宜春經濟開發區支行。如逾期不預交,按自動撤回上訴處理)
合議庭
審判長陳鳳
人民陪審員單錦林
人民陪審員敖高生
二〇一九年八月二十三日
代書記員彭玲
判決日期
2020-1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