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民防建筑研究設計院有限公司、遼寧省人防建筑設計研究院等與上海凱德數值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計算機軟件開發合同糾紛一審民事裁定書
案號:(2015)滬知民初字第759號之一
判決日期:2020-10-19
法院:上海知識產權法院
當事人信息
本院在審理原告上海民防建筑研究設計院有限公司、遼寧省人防建筑設計研究院、天津市人防建筑科研設計院、浙江省地下建筑設計研究院、廣東人防建筑設計院有限公司訴被告上海凱德數值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計算機軟件開發合同糾紛一案中,原告上海民防建筑研究設計院有限公司、遼寧省人防建筑設計研究院、天津市人防建筑科研設計院、浙江省地下建筑設計研究院、廣東人防建筑設計院有限公司于2015年11月23日向本院提出財產保全的申請,請求凍結被告上海凱德數值信息科技有限公司銀行存款人民幣184315元,或查封、扣押其等值的其他財產,五原告并已提供擔保
訴訟參與人信息
暫無數據
案件基本信息
本院經審查,本案中,原告上海民防建筑研究設計院有限公司、遼寧省人防建筑設計研究院、天津市人防建筑科研設計院、浙江省地下建筑設計研究院、廣東人防建筑設計院有限公司以被告上海凱德數值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未按約履行《技術服務合同》為由,請求本院判令被告上海凱德數值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返還五原告服務費用人民幣179000元。本院認為,請求保全的財產價值金額應當以訴訟請求的金額為限,故五原告上述申請中在其訴訟請求金額人民幣179000元內的內容符合法律規定,可予準許
判決結果
凍結被告上海凱德數值信息科技有限公司銀行存款人民幣179000元,或查封、扣押其等值的其他財產。
本裁定書送達后立即執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向本院申請復議一次。復議期間不停止裁定的執行
合議庭
審判長何淵
審判員劉靜
代理審判員范靜波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二日
書記員曾旭
判決日期
2020-1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