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富強、魏建國所有權確認糾紛再審審查與審判監督民事裁定書
案號:(2020)津01民申132號
判決日期:2020-10-19
法院:天津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
當事人信息
再審申請人魏富強因與被申請人魏建國、潘建國、魏立民、天津市治達安居建設有限責任公司、天津市紅橋土地房屋征收中心、天津市津源投資發展有限公司所有權確認糾紛一案,不服天津市紅橋區人民法院(2019)津0106民初4158號民事判決,向本院申請再審。本院依法組成合議庭對本案進行了審查,現已審查終結
訴訟參與人信息
暫無數據
案件基本信息
再審申請人魏富強申請再審稱,一審缺席判決,我愛人尿毒癥住院了,我確實也出不了庭。另,再審申請人是房屋的居住人,拆遷補償的時候應當對居住人有補償,對這部分財產不應當屬于三人共有的范圍,但一審判決時沒有考慮到,而是將所有的財產都作為共同財產。因此,請求依法撤銷天津市紅橋區人民法院(2019)津0106民初4158號民事判決書,改判或發回重新審理
判決結果
駁回魏富強的再審申請
合議庭
審判長趙會平
審判員華勇
審判員董國強
二〇二〇年十月十二日
法官助理姚金旭
書記員張健強
判決日期
2020-1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