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之航傳媒集團有限公司、參園莊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廣告合同糾紛執行實施類執行裁定書
案號:(2020)魯0102執1157號
判決日期:2020-10-19
法院:濟南市歷下區人民法院
當事人信息
新之航傳媒集團有限公司與參園莊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廣告合同糾紛一案中,本院作出的(2019)魯0102民初8135號民事判決書已發生法律效力,判決確認:參園莊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支付新之航傳媒集團有限公司本金42萬元及利息等。
因參園莊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履行上述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經權利人向本院申請,本院于2020年3月31日依法立案執行
訴訟參與人信息
暫無數據
案件基本信息
執行中,本院依法向被執行人發出執行通知書、報告財產令,責令其履行上述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但被執行人未履行。
經查詢被執行人名下的銀行存款、不動產、車輛、對外投資等財產狀況,未發現被執行人有其他可供執行的財產。
在執行過程中,本院已向被執行人發出限制消費令,限制被執行人參園莊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法人高暉富高消費至本案義務履行完畢,并在中國執行信息公開網上公布。
此外,本院窮盡財產調查措施未發現被執行人名下可供執行的財產,已將查明情況告知申請執行人,申請執行人亦未提供被執行人其他可供執行的財產和線索。本院已對申請執行人進行終本約談,告知其案件終結本次執行程序。
綜上所述
判決結果
終結本次執行程序。
申請執行人發現被執行人有可供執行財產的,可以再次申請執行。
本裁定送達后立即生效
合議庭
審判長許莉
審判員華勇
審判員王東
二〇二〇年八月二十五日
書記員劉瀚林
判決日期
2020-1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