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四川志雄建筑勞務有限公司與被告四川雄洲建設集團有限公司、南充市紅十字中心血站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一審民事裁定書
案號:(2020)川1302民初2652號
判決日期:2020-10-12
法院:四川省南充市順慶區人民法院
當事人信息
本院在審理原告四川志雄建筑勞務有限公司訴被告四川雄洲建設集團有限公司、南充市紅十字中心血站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一案中,原告四川志雄建筑勞務有限公司于2020年6月29日向本院提出撤訴申請
訴訟參與人信息
暫無數據
案件基本信息
暫無數據
判決結果
準予原告四川志雄建筑勞務有限公司撤回起訴。
本案案件受理費13800元,因撤訴減半征收6900元,由原告四川志雄建筑勞務有限公司負擔
合議庭
審判長吳豪
人民陪審員呂靜
人民陪審員何正國
二〇二〇年六月三十日
書記員任思穎
判決日期
2020-1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