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晨開建筑裝飾工程有限公司與上海銀華金融服務有限公司建設工程合同糾紛一審民事裁定書
案號:(2019)滬0112民初25979號
判決日期:2020-10-09
法院:上海市閔行區人民法院
當事人信息
申請人上海晨開建筑裝飾工程有限公司與被申請人上海銀華金融服務有限公司建設工程合同糾紛一案,申請人上海晨開建筑裝飾工程有限公司于2019年7月25日向本院申請財產保全,請求凍結被申請人上海銀華金融服務有限公司的銀行存款1134908.38元或查封、扣押其相應價值的財產。申請人對此已提供擔保
訴訟參與人信息
暫無數據
案件基本信息
暫無數據
判決結果
凍結被申請人上海銀華金融服務有限公司的銀行存款1134908.38元或查封、扣押其相應價值的財產。
(人民法院凍結銀行存款的期限為一年,查封、扣押動產的期限為兩年,查封不動產、凍結其他財產權的期限為三年)
案件申請費5000元,由申請人上海晨開建筑裝飾工程有限公司。
本裁定立即開始執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書之日起五日內向本院申請復議一次。復議期間不停止裁定的執行
合議庭
審判員湯克新
二〇一九年七月三十日
書記員張夢縈
判決日期
2020-1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