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世紀楚風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武漢市通盛交通設施有限公司其他民事裁定書
案號:(2020)鄂0103財保107號
判決日期:2020-10-02
法院:湖北省武漢市江漢區人民法院
當事人信息
申請人湖北世紀楚風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于2020年8月27日向武漢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程序中的財產保全,請求對被申請人武漢市通盛交通設施有限公司名下價值人民幣2518065.47元的財產予以查封、凍結。為此,天安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武漢中心支公司為申請人向本院提供擔保。2020年9月8日武漢仲裁委員會將保全申請書、擔保材料等提交本院
訴訟參與人信息
暫無數據
案件基本信息
暫無數據
判決結果
查封、凍結被申請人武漢市通盛交通設施有限公司名下價值人民幣2518065.47元的財產。
案件申請費5000元,由申請人湖北世紀楚風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負擔。
本裁定立即開始執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書之日起五日內向本院申請復議一次。復議期間不停止裁定的執行
合議庭
審判員羅鴻飛
二〇二〇年九月十七日
書記員楊麗
判決日期
2020-1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