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寶安區沙井景崗汽車修理部與深圳市捷信清潔服務有限公司、深圳市劍峰清潔服務有限公司寶安分公司合同糾紛一審民事裁定書
案號:(2019)粵0306民初32250號
判決日期:2020-09-30
法院:廣東省深圳市寶安區人民法院
當事人信息
本院在審理原告深圳市寶安區沙井景崗汽車修理部訴被告深圳市捷信清潔服務有限公司、深圳市劍峰清潔服務有限公司寶安分公司、深圳劍峰環保集團有限公司、深圳市龍吉順實業發展有限公司、深圳市嘉誠物業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眾力市政服務有限公司、東莞市業舜金屬塑膠制品有限公司、深圳市升陽升清潔服務有限公司、深圳市寶安區沙井街道市政服務中心合同糾紛一案中,原告于庭審時向本院提出撤回對安衛衛、楊世杰起訴的申請
訴訟參與人信息
暫無數據
案件基本信息
暫無數據
判決結果
準許原告深圳市寶安區沙井景崗汽車修理部撤回對深圳市捷信清潔服務有限公司、深圳市劍峰清潔服務有限公司寶安分公司、深圳劍峰環保集團有限公司、深圳市龍吉順實業發展有限公司、深圳市嘉誠物業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眾力市政服務有限公司、東莞市業舜金屬塑膠制品有限公司、深圳市升陽升清潔服務有限公司、深圳市寶安區沙井街道市政服務中心的起訴。
案件受理費3114元,減半收取1557元,由原告深圳市寶安區沙井景崗汽車修理部承擔
合議庭
審判長林雪
人民陪審員楊梅
人民陪審員李慧
二〇二〇年六月二十九日
書記員郭永青
書記員馮嫦瑜
判決日期
2020-09-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