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愛克斯蘭醫療器械有限公司、安徽百士德工程咨詢有限公司串通投標不正當競爭糾紛二審民事裁定書
案號:(2020)皖民終782號
判決日期:2020-09-30
法院:安徽省高級人民法院
當事人信息
上訴人南京愛克斯蘭醫療器械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愛克斯蘭公司)因與被上訴人安徽百士德工程咨詢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百士德公司)、固鎮縣人民醫院串通投標不正當競爭糾紛一案,不服安徽省蚌埠市中級人民法院(2020)皖03民初12號民事裁定,向本院提起上訴。本院于2020年7月20日立案后,依法組成合議庭進行了審理。本案現已審理終結
訴訟參與人信息
暫無數據
案件基本信息
愛克斯蘭公司上訴請求:裁定撤銷一審民事裁定,指令一審法院進行實體審理,訴訟費用由百士德公司、固鎮縣人民醫院承擔。事實與理由:第一,一審法院認定愛克斯蘭公司與本案沒有直接的利害關系,不是提起本案訴訟的適格主體屬于認定事實錯誤。參與本案競標的安徽長鴻醫療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長鴻公司)是由愛克斯蘭公司授權的代理商,所投產品由愛克斯蘭公司提供,因此百士德公司、固鎮縣人民醫院排擠愛克斯蘭公司及長鴻公司,是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第二十條的規定共同實施的不正當競爭行為,給愛克斯蘭公司及長鴻公司均會帶來經濟損失,與本案有直接的利害關系,符合起訴條件。第二,一審法院適用法律錯誤。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第五十條的規定,招標代理機構與招標人、投標人串通損害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權益的……給他人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政府采購貨物和服務招標投標管理辦法》(財政部令第87號)第八十條規定,政府采購當事人違反本辦法規定,給他人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民事責任。本案中,百士德公司、固鎮縣人民醫院的行為侵犯了愛克斯蘭公司的合法權益,應依法承擔賠償責任,愛克斯蘭公司享有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的訴訟權,且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因此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九條的規定,屬于本案訴訟的適格主體,人民法院應對案件事實部分進行調查審理。
固鎮縣人民醫院辯稱,一、固鎮縣人民醫院作為政府性公立醫院,采購時嚴格按照政府采購文件規定執行,是合法的。二、涉案的投標人中并無愛克斯蘭公司,其不具有本案的訴訟主體資格,一審裁定認定是正確的。愛克斯蘭公司的上訴請求及上訴理由依法均不能成立,應駁回上訴,維持原裁定。
愛克斯蘭公司向一審法院提出訴訟請求:百士德公司、固鎮縣人民醫院共同承擔直接損失共計51萬元并承擔本案訴訟費用。
一審法院認定事實:愛克斯蘭公司授權長鴻公司經營其產品彩色多普勒超聲診斷儀。2019年7月26日長鴻公司參加固鎮縣人民醫院彩超、高清電子胃腸鏡系統采購項目(項目編號:BB2019GZCGZ1331)的公開招標活動。因百士德公司、固鎮縣人民醫院認為長鴻公司提供的涉標產品的相關手續不符合招標文件要求,長鴻公司未中標。
一審法院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九條第一項規定,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本案系串通投標不正當競爭糾紛,參與競標的主體是長鴻公司,而愛克斯蘭公司僅是長鴻公司產品的供應商,并未參與本案競標,與本案并沒有直接的利害關系,其不是提起本案訴訟的適格主體,不符合起訴條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九條第一項、《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二百零八條第三款的規定,裁定:駁回原告愛克斯蘭公司的起訴
判決結果
駁回上訴,維持原裁定。
本裁定為終審裁定
合議庭
審判長張蘇沁
審判員鄭霞
審判員馬士鵬
二〇二〇年九月十六日
法官助理任紀敏
書記員楊彎彎
判決日期
2020-09-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