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明東、云南云投生態環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建設工程合同糾紛二審民事裁定書
案號:(2020)川13民終119號
判決日期:2020-09-29
法院:四川省南充市中級人民法院
當事人信息
上訴人江明東因與被上訴人云南云投生態環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云南云投生態環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南充分公司、四川鼎際建設集團有限公司建設工程合同糾紛一案,不服四川省南充市順慶區人民法院(2019)川1302民初2179號民事判決,向本院提起上訴。本院依法組成合議庭對本案進行了審理
訴訟參與人信息
暫無數據
案件基本信息
本院審理過程中,江明東于2020年4月30日向本院提交申請,自愿撤回上訴
判決結果
準許江明東撤回上訴。一審判決自本裁定書送達之日起發生法律效力。
二審案件受理費21000元(江明東未預交),減半收取10500元,由上訴人江明東負擔。
本裁定為終審裁定
合議庭
審判長羅勤陽
審判員蒙瓊梅
審判員劉榮耀
二〇二〇年四月三十日
書記員張琦
判決日期
2020-09-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