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石市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湖北省中大地質基礎工程勘察院房屋買賣合同糾紛二審民事裁定書
案號:(2020)鄂02民終478號
判決日期:2020-09-16
法院:湖北省黃石市中級人民法院
當事人信息
上訴人暨被上訴人黃石市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湖北省中大地質基礎工程勘察院因與被上訴人高艷、黃石市萬維置業有限公司、黃石市南湖漁場、湖北佳境建筑設計有限公司、黃石市科正工程監理有限公司、中國冶金地質總局中南局六○六隊房屋買賣合同糾紛一案,不服黃石市黃石港區人民法院(2018)鄂0202民初853號民事判決,向本院提起上訴。本院于2020年4月23日立案后,依法組成合議庭進行了審理
訴訟參與人信息
暫無數據
案件基本信息
本院審理過程中,高艷以自愿放棄其一審訴訟請求為由,于2020年6月29日向本院提出撤回其起訴
判決結果
一、撤銷黃石市黃石港區人民法院(2018)鄂0202民初853號民事判決;
二、準許高艷撤回起訴。
一審案件受理費5969元減半收取為2984.5元,鑒定費13000元,二審案件受理費5969元減半收取為2984.5元,均由高艷負擔
合議庭
審判長汪飛林
審判員聶瀟
審判員周希
二〇二〇年六月二十九日
法官助理余思橙
書記員黃潔
判決日期
2020-09-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