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江南建設工程總承包有限責任公司與江南造船(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一審民事裁定書
案號:(2020)滬0151民初3512號
判決日期:2020-09-15
法院:上海市崇明區人民法院
當事人信息
原告上海江南建設工程總承包有限責任公司訴被告江南造船(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一案,本院于2020年5月8日立案。原告上海江南建設工程總承包有限責任公司于2020年6月17日向本院提出撤訴申請
訴訟參與人信息
暫無數據
案件基本信息
暫無數據
判決結果
準許原告上海江南建設工程總承包有限責任公司撤訴。
本案案件受理費50元,減半收取計25元,由原告上海江南建設工程總承包有限責任公司負擔
合議庭
審判員宋成鋼
二〇二〇年六月十八日
書記員朱麗娜
判決日期
2020-09-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