蘭溪市蘭古裝飾工程有限公司與深圳洪濤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國網浙江蘭溪市供電有限公司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一審民事裁定書
案號:(2020)浙0781民初1868號
判決日期:2020-09-02
法院:蘭溪市人民法院
當事人信息
本院在受理原告蘭溪市蘭古裝飾工程有限公司與被告深圳洪濤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國網浙江蘭溪市供電有限公司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一案后,被告深圳洪濤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在答辯期間對管轄權提出異議,認為雙方協議約定由甲方(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請求將本案移送至深圳市南山區人民法院處理
訴訟參與人信息
暫無數據
案件基本信息
暫無數據
判決結果
被告深圳洪濤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對管轄權提出的異議成立,本案移送廣東省深圳市南山區人民法院處理。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書送達之日起十日內,向本院遞交上訴狀,并按照對方當事人的人數提出副本,上訴于金華市中級人民法院
合議庭
審判員祝曉丹
二〇二〇年七月二十一日
代書記員陳婕
判決日期
2020-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