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臺辰崗現代服務有限責任公司與北方工程設計研究院有限公司、胡彤餐飲服務合同糾紛一審民事裁定書
案號:(2020)冀0523民初737號
判決日期:2020-09-01
法院:內邱縣人民法院
當事人信息
本院在審理原告邢臺辰崗現代服務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辰崗公司)與被告北方工程設計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北方研究院)、胡彤餐飲服務合同糾紛一案中,原告辰崗公司于2020年8月13日向本院提出撤訴申請,申請撤回對被告北方研究院、胡彤的起訴
訴訟參與人信息
暫無數據
案件基本信息
暫無數據
判決結果
準許原告邢臺辰崗現代服務有限責任公司撤回起訴。
案件受理費1428元,減半收取714元,由原告邢臺辰崗現代服務有限責任公司負擔
合議庭
審判員郝文國
二〇二〇年八月十三日
書記員王志偉
判決日期
2020-09-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