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舜石建設工程有限公司建設工程合同糾紛一審民事裁定書
案號:(2020)魯1481民初2511號之二
判決日期:2020-08-31
法院:山東省樂陵市人民法院
當事人信息
解除保全申請人鄭恒大與被申請人河北舜石建設工程有限公司為建設工程合同糾紛一案,本院于2020年7月23日作出(2020)魯1481民初2511號民事裁定書,凍結被申請人河北舜石建設工程有限公司的銀行存款19225124.79元或查封、扣押被申請人等價值的其他財產。鄭恒大于2020年8月18日向本院申請解除上述保全措施
訴訟參與人信息
暫無數據
案件基本信息
暫無數據
判決結果
解除對被申請人河北舜石建設工程有限公司銀行存款19225124.79元的凍結或被申請人等價值其他財產的查封、扣押。
本裁定立即開始執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書之日起五日內向本院申請復議一次。復議期間不停止裁定的執行
合議庭
審判員張炳升
二〇二〇年八月十八日
書記員張穎
判決日期
2020-08-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