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錫江溪城市投資有限公司與無錫利華立方投資管理有限公司破產裁定書
案號:(2020)蘇0214破申3號
判決日期:2020-08-31
法院:江蘇省無錫市新吳區人民法院
當事人信息
2020年6月3日,無錫江溪城市投資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城市公司)以無錫利華立方投資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立方公司)已實際停止經營,且無力償還到期債務為由向本院申請進行破產清算。本院于2020年6月8日通知了立方公司。立方公司在法定期限內未提出異議
訴訟參與人信息
暫無數據
案件基本信息
本院查明:立方公司成立于2015年11月4日,注冊資本為200萬元,股東為王一帆(持股100%),工商登記機關為無錫市新吳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立方公司在另案審理過程中確認結欠城市公司租金未付。
另查明,立方公司未能履行(2019)蘇0214執2057號執行案件,不能清償到期債務。立方公司自2020年1月起停止經營
判決結果
受理無錫江溪城市投資有限公司對無錫利華立方投資管理有限公司的破產清算申請。
本裁定自即日起生效
合議庭
審判長嚴海濤
審判員曹雪青
審判員葉濤
二〇二〇年六月十六日
書記員何彥霖
判決日期
2020-08-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