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萬隆機械制造有限公司、鶴崗市長起機械制造有限公司買賣合同糾紛二審民事裁定書
案號:(2020)黑04民轄終10號
判決日期:2020-08-31
法院:黑龍江省鶴崗市中級人民法院
當事人信息
上訴人河北萬隆機械制造有限公司因與被上訴人鶴崗市長起機械制造有限公司買賣合同糾紛一案,不服鶴崗市興安區人民法院(2020)黑0405民初131號民事裁定,向本院提起上訴
訴訟參與人信息
暫無數據
案件基本信息
河北萬隆機械制造有限公司上訴稱:雙方簽訂《工礦產品購銷合同》,合同簽訂地為鹽山縣,且河北萬隆機械制造有限公司注冊地及經營地均為鹽山縣。雙方在合同中沒有約定管轄法院,且合同未實際履行,故只能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轄
判決結果
駁回上訴,維持原裁定。
本裁定為終審裁定
合議庭
審判長高琳
審判員劉延霞
審判員劉延鑫
二〇二〇年八月三日
書記員王培圣
判決日期
2020-08-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