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順縣明強建材有限公司與龍山縣工程公司買賣合同糾紛一審民事裁定書
案號:(2020)湘3127民初1331號
判決日期:2020-08-25
法院:湖南省永順縣人民法院
當事人信息
本院在審理原告永順縣明強建材有限公司訴被告龍山縣工程公司買賣合同糾紛一案過程中,原告永順縣明強建材有限公司于2020年8月10日向本院提起撤回起訴的申請
訴訟參與人信息
暫無數據
案件基本信息
暫無數據
判決結果
準予原告永順縣明強建材有限公司撤回起訴。
案件受理費2230元,減半收取1115元,由原告永順縣明強建材有限公司承擔
合議庭
審判員蘭豐平
二〇二〇年八月十二日
法官助理張雪琴
書記員陳平
判決日期
2020-08-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