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建筑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陳世忠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二審民事裁定書
案號:(2020)豫10民轄終104號
判決日期:2020-08-18
法院:河南省許昌市中級人民法院
當事人信息
上訴人中國建筑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與被上訴人陳世忠、河南省偉恒建設工程有限公司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管轄權異議一案,不服建安區人民法院(2020)豫1003民初1039號民事裁定,向本院提起上訴
訴訟參與人信息
暫無數據
案件基本信息
上訴人上訴稱,根據我方提供的招標文件及被上訴人陳世忠提供的證據資料顯示,被上訴人陳世忠是被上訴人河南省偉恒建設工程有限公司的委托代理人,故應按照合同42條約定,雙方爭議提交鄭州仲裁委申請仲裁。故請求二審法院依法撤銷建安區人民法院(2020)豫1003民初1039號民事裁定,依法駁回被上訴人的起訴,由鄭州市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
判決結果
駁回上訴,維持原裁定。
本裁定為終審裁定
合議庭
審判長許宏偉
審判員張亞
審判員蔡文慧
二〇二〇年八月四日
法官助理李亞
書記員谷雨
判決日期
2020-08-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