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騰飛與張東、山西久誠能源有限公司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糾紛一審民事裁定書
案號:(2020)晉1182民初572號
判決日期:2020-07-28
法院:山西省汾陽市人民法院
當事人信息
原告原騰飛與被告張東等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糾紛一案,2020年6月3日,原告原騰飛撤回對被告張東、被告山西久誠能源有限公司的起訴,本院認為,原告向本院提出撤訴申請是在法律允許的范圍內對其訴訟權利所作的處分,原告提出的撤訴申請符合法律規定
訴訟參與人信息
暫無數據
案件基本信息
暫無數據
判決結果
準許原告原騰飛撤回對被告張東、被告山西久誠能源有限公司的起訴。
本裁定書送達之日起生效
合議庭
審判長陳衛東
人民陪審員任志強
人民陪審員魏學軍
二〇二〇年六月三日
書記員苗曉楠
判決日期
2020-07-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