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電力自動化設備有限公司等 執行裁定書
案號:(2020)京0108執9073號
判決日期:2020-08-03
法院: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法院
當事人信息
本院在執行北京電力自動化設備有限公司與安徽盛運環保(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買賣合同糾紛一案,通過法院財產調查系統對被執行人安徽盛運環保(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的銀行存款、車輛、房產等進行調查,未發現可供執行的財產。現申請執行人暫不能向本院提供被執行人的下落及其他可供執行的財產線索。本院已對被執行人安徽盛運環保(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采取限制高消費措施。目前該案不具備繼續執行的條件
訴訟參與人信息
暫無數據
案件基本信息
暫無數據
判決結果
終結本次執行程序。
申請執行人發現被執行人有可供執行財產的,可以再次申請執行。
本裁定書送達后立即生效
合議庭
審判長韓毅強
審判員張瀚文
審判員李曉濱
二〇二〇年七月十八日
書記員程鵬
判決日期
2020-08-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