懷遠縣同山物資貿易有限公司、安徽棟基市政園林工程有限公司買賣合同糾紛執行實施類執行裁定書
案號:(2020)皖0321執保189號
判決日期:2020-07-31
法院:懷遠縣人民法院
當事人信息
原告懷遠縣同山物資貿易有限公司與被告金良倡、席長青、徐農錢、安徽棟基市政園林工程有限公司、安徽昊方機電股份有限公司買賣合同糾紛一案,申請人懷遠縣同山物資貿易有限公司于2020年6月30日向本院申請財產保全,請求凍結被申請人安徽棟基市政園林工程有限公司(開戶行:交通銀行蚌埠分行營業部,賬號:343006030018120089087)銀行存款480000元,劉同山以其所有的皖C×××××號奧迪牌小型普通客車為保全提供擔保
訴訟參與人信息
暫無數據
案件基本信息
暫無數據
判決結果
一、查封劉同山所有的皖C×××××號奧迪牌小型普通客車,查封期間交由劉同山看管、使用,但不得轉讓、變賣或設定抵押;
二、凍結被申請人安徽棟基市政園林工程有限公司(開戶行:交通銀行蚌埠分行營業部,賬號:343006030018120089087)銀行存款480000元。
本裁定立即開始執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書之日起五日內向本院申請復議一次。復議期間不停止裁定的執行
合議庭
審判員王宇
二〇二〇年七月一日
書記員尹紅
判決日期
2020-07-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