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家燈與湖北弘鷹建設工程有限公司提供勞務者受害責任糾紛一審民事裁定書
案號:(2020)鄂2823民初1730號
判決日期:2020-07-31
法院:湖北省巴東縣人民法院
當事人信息
本院在審理原告向家燈與被告湖北弘鷹建設工程有限公司提供勞務者受害責任糾紛一案中,原告向家燈于2020年7月20日向本院提出申請,陳述已與被告湖北弘鷹建設工程有限公司達成和解,要求撤回對被告湖北弘鷹建設工程有限公司的起訴
訴訟參與人信息
暫無數據
案件基本信息
暫無數據
判決結果
準許原告向家燈撤回對被告湖北弘鷹建設工程有限公司的起訴。
案件受理費366元,減半收取183元,由原告向家燈負擔
合議庭
審判員向洪
二〇二〇年七月二十日
書記員黃海燕
判決日期
2020-07-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