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盤水垚磊鑫環保材料有限公司、水城縣盈立發砂石廠企業兼并合同糾紛二審民事裁定書
案號:(2019)黔02民終1484號
判決日期:2020-01-02
法院:貴州省六盤水市中級人民法院
當事人信息
上訴人六盤水垚磊鑫環保材料有限公司因與被上訴人水城縣盈立發砂石廠企業兼并合同糾紛一案,不服貴州省水城縣人民法院(2019)黔0221民初1032號民事判決,向本院提起上訴,本院依法組成合議庭對本案進行了審理
訴訟參與人信息
暫無數據
案件基本信息
暫無數據
判決結果
一、撤銷貴州省水城縣人民法院(2019)黔0221民初1032號民事判決;
二、本案發回貴州省水城縣人民法院重審。
上訴人六盤水垚磊鑫環保材料有限公司預交的二審案件受理費7150元予以退回
合議庭
審判長龍婷
審判員羅敏
審判員張德權
二〇一九年十月十五日
法官助理尹倩茹
書記員楊夏榕
判決日期
2020-0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