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志與長春理工大學光電信息學院勞動爭議執行結案通知書
案號:(2020)吉0193執375號
判決日期:2020-06-30
法院:長春新區人民法院
當事人信息
本院受理的申請執行人黃志與被執行人長春理工大學光電信息學院勞動爭議執行一案,長春新區人民法院作出的(2019)吉0193民初1829號民事判決書已經發生法律效力。因被執行人長長春理工大學光電信息學院未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申請執行人黃志于2020年4月27日向我院申請強制執行。
執行過程中,被執行人長春理工大學光電信息學院自動履行全部義務,并交納執行費104元,該案全部執行完畢
訴訟參與人信息
暫無數據
案件基本信息
暫無數據
判決結果
通知如下:
長春新區人民法院作出的(2019)吉0193民初1829號民事判決書執行完畢,本案予以結案
合議庭
二〇二〇年六月二十九日
判決日期
2020-06-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