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鐵建設集團有限公司合肥分公司;山東魯工建筑安裝勞務有限公司其他案由執行實施類執行通知書
案號:(2020)皖0111執恢294號
判決日期:2020-07-06
法院:合肥市包河區人民法院
當事人信息
你(或你單位)與中鐵建設集團有限公司合肥分公司建設工程施工合同一案,合肥市包河區人民法院作出的判決(調解),已發生法律效力。申請執行人中鐵建設集團有限公司合肥分公司向本院申請(委托、移送或報請)強制執行,本院于2020年4月20日依法立案執行
訴訟參與人信息
暫無數據
案件基本信息
暫無數據
判決結果
命令你(單位)自本令送達之日起3日內按生效法律文書履行義務。如未按期履行,本院可依法對你方采取罰款、拘留、發布失信被執行人信息等措施;構成犯罪的,移送公安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合議庭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七日
支付執行款相關事項信息
收款單位:合肥市包河區人民法院
判決日期
2020-07-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