滄州渤海水利工程有限公司與山東天成水利建設有限公司建設工程分包合同糾紛一審民事裁定書
案號:(2019)豫1121民初1509號之二
判決日期:2020-07-02
法院:河南省舞陽縣人民法院
當事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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訴訟參與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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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基本信息
本院在審理原告滄州渤海水利工程有限公司與被告山東天成水利建設有限公司建設工程分包合同糾紛一案中,本院于2019年6月5日作出(2019)豫1121民初1509號民事裁定書,凍結對被告山東天成水利建設有限公司的銀行存款300萬元
判決結果
解除對被告山東天成水利建設有限公司賬戶為41×××03的人民幣300萬元的凍結。
本裁定送達后立即執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收到本裁定書之日起五日內向本院申請復議一次,復議期間不停止裁定的執行
合議庭
審判員徐宏偉
二〇二〇年六月八日
書記員仇小飛
判決日期
2020-07-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