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彭州鑫彭小額貸款有限責任公司與張榮橋民間借貸糾紛執行實施類執行裁定書
案號:(2020)川0182執439號
判決日期:2020-07-02
法院:四川省彭州市人民法院
當事人信息
本院在執行成都市彭州鑫彭小額貸款有限責任公司與張榮橋、四川一勝肴食品有限公司、彭州世紀嘉華投資有限公司民間借貸同糾紛一案中(執行標的為2400000元,已執行0元),在執行過程中對被執行人的銀行賬戶、車輛、房地產、工商信息等進行了查詢,查明被執行人現暫無可供執行的財產,申請人也未提供被執行人可供執行的財產線索。已向被執行人發出限制高消費令并將其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申請人同意終結本次執行程序
訴訟參與人信息
暫無數據
案件基本信息
暫無數據
判決結果
終結本次執行程序。
申請執行人發現被執行人有可供執行財產的,可申請恢復執行。
本裁定送達后立即生效
合議庭
審判長胥道全
審判員周興
審判員鐘銳
二〇二〇年六月十日
法官助理姜胡蓉
書記員駱萍
判決日期
2020-07-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