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臨沂分行與立晨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華盛江泉集團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糾紛一審民事裁定書
案號:(2018)魯13民初813號
判決日期:2020-07-02
法院:山東省臨沂市中級人民法院
當事人信息
原告平安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臨沂分行因與被告立晨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華盛江泉集團有限公司、臨沂江鑫鋼鐵有限公司、臨沂魯光化工集團有限公司、臨沂金海匯科技有限公司、王彥軍借款合同糾紛一案,本院于2018年11月22日立案
訴訟參與人信息
暫無數據
案件基本信息
本案立案后,原告平安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臨沂分行未在規定的期限內交納案件受理費亦未提交減、緩、免申請
判決結果
本案按原告平安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臨沂分行撤回起訴處理
合議庭
審判長王樹東
審判員馬鳳霞
審判員邵波
二〇一九年二月十八日
書記員彭善浩
判決日期
2020-07-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