馮書桃與李學輝、山西玉達路橋工程有限公司民間借貸糾紛一審民事裁定書
案號:(2020)晉0423民初668號
判決日期:2020-06-30
法院:山西省襄垣縣人民法院
當事人信息
原告馮書桃與被告李學輝、山西玉達路橋工程有限公司民間借貸糾紛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向其送達了預交訴訟費通知書,告知其自接到本通知書次日起七日內將案件受理費交至指定銀行,逾期按自動撤訴處理?,F原告馮書桃在收到本院預交訴訟費通知書后,未在七日內交納案件受理費
訴訟參與人信息
暫無數據
案件基本信息
暫無數據
判決結果
本案按撤訴處理
合議庭
審判員閆亞峰
二〇二〇年六月二十八日
書記員李喬
判決日期
2020-06-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