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新奎與陜西安康堅信建設集團有限公司旬陽縣分公司買賣合同糾紛結案通知書
案號:(2020)陜0925執209號
判決日期:2020-06-29
法院:陜西省嵐皋縣人民法院
當事人信息
邱新奎與陜西安康堅信建設集團有限公司旬陽縣分公司買賣合同糾紛執行一案,本院作出的(2020)陜0925民初59號民事判決書已發生法律效力。被執行人陜西安康堅信建設集團有限公司旬陽縣分公司逾期未履行該判決書確定的義務,申請執行人邱新奎向本院申請執行,請求被執行人支付所欠水泥款21549.00元及逾期利息,本院依法受理。
執行中,因被執行人陜西安康堅信建設集團有限公司旬陽縣分公司不能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經申請執行人申請,本院追加陜西安康堅信建設集團有限公司為本案被執行人。經查,被執行人陜西安康堅信建設集團有限公司在中國建設銀行有存款,本院依法凍結并劃撥其名下銀行存款21941.00元,其中執行案款21549.00元,執行費223.00元,訴訟費169.00元。2020年6月24日,本院將執行案款兌付于申請執行人邱新奎,邱新奎自愿放棄利息請求。至此,申請執行人邱新奎申請執行的(2020)陜0925民初59號民事判決書確定的內容已全部執行完畢,其基于執行依據的權利全部得到了實現
訴訟參與人信息
暫無數據
案件基本信息
暫無數據
判決結果
現通知如下:
本院(2020)陜0925執209號執行案件執行完畢,于2020年6月24日結案
合議庭
二〇二〇年六月二十四日
判決日期
2020-06-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