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沂皓瑞照明器材股份有限公司、廊坊市億揚光電技術有限公司買賣合同糾紛其他民事裁定書
案號:(2020)魯1391財保155號
判決日期:2020-06-28
法院:臨沂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人民法院
當事人信息
申請人臨沂皓瑞照明器材股份有限公司因與被申請人廊坊市億揚光電技術有限公司發生買賣合同糾紛,于2020年5月19日向本院提出申請,要求對被申請人價值6萬元的財產采取訴前保全措施。申請人已向本院提供財產擔保
訴訟參與人信息
暫無數據
案件基本信息
暫無數據
判決結果
凍結被申請人廊坊市億揚光電技術有限公司的銀行存款6萬元或者查封、扣押其同等價值的財產。
本裁定立即開始執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書之日起五日內向本院申請復議一次。復議期間不停止裁定的執行。
申請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內不依法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本院將解除財產保全
合議庭
審判員唐靖
二〇二〇年五月十九日
法官助理張漢卿
書記員公文華
判決日期
2020-06-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