鄒貴華、鄭坤等與山東立康餐飲有限公司、謝斌合同糾紛一審民事裁定書
案號:(2020)湘0111民初5499號
判決日期:2020-06-24
法院:湖南省長沙市雨花區人民法院
當事人信息
申請人鄒貴志、鄭坤、劉堯、鄒美華(以下簡稱申請人)與被申請人山東立康餐飲有限公司、謝斌(以下簡稱被申請人)合同糾紛一案,申請人于2020年6月18日向本院申請財產保全,請求凍結被申請人銀行存款1410517.47元或查封、扣押價值相當的其他財產。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長沙市分公司出具了擔保函,愿對上述保全申請提供擔保
訴訟參與人信息
暫無數據
案件基本信息
暫無數據
判決結果
凍結被申請人山東立康餐飲有限公司、謝斌銀行存款1410517.47元或查封、扣押價值相當的其他財產。
本裁定書立即開始執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本裁定書之日起五日內向本院申請復議一次。復議期間不停止本裁定的執行
合議庭
審判員朱曉云
二〇二〇年六月十九日
書記員廖薇薇
判決日期
2020-06-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