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執行人通遼市零距離運輸有限公司與被執行人通遼市市政路通工程有限責任公司運輸合同糾紛一案執行裁定書
案號:(2020)內7104執25號
判決日期:2020-06-20
法院:通遼鐵路運輸法院
當事人信息
本院依據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通遼鐵路運輸法院(2019)內7104民初393號民事調解書,于2020年5月6日向被執行人通遼市市政路通工程有限責任公司發出執行通知書,責令被執行人接到通知后7日內履行上述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但被執行人至今未履行
訴訟參與人信息
暫無數據
案件基本信息
暫無數據
判決結果
凍結被執行人通遼市市政路通工程有限責任公司在中國銀行存款人民幣710746.53元,凍結期限為十二個月。
本裁定送達后即發生法律效力
合議庭
執行員王仁成
二〇二〇年五月六日
書記員楊寧
判決日期
2020-06-20